1.实验室的布置、设施、环境,应安全、实用、整洁、美观,体现行业、职业特点,营造良好的专业学习环境和职业实践氛围。
2.实验室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实验技术人员为本室设施设备直接责任人,落实资产账、物、卡一致,季度核对、年终盘点。
3.实验室仪器设备外借,必须以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部门第一责任人审签,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同意外借方可办理外借手续,书面报告必须注明仪器设备借用的用途和归还时间,并保证外借期间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在外借期间如有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者丢失情况,要追究申请借用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原价赔偿。
4.单价≥10 万元大型仪器专人管理、使用全程登记,每学期统计使用率,使用效益纳入学院年度考核。
5.仪器设备、场地设施仅限教学、科研使用,未经审批不得挪作他用;设备移位、外借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实训中心审批,损坏、丢失由责任人原价赔偿。
6.实验技术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做好日常维护、安全巡检与档案归档。为实验教学、科研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协助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或科技创新活动。
7.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挥,遵守《学生实验(训)守则》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注意安全。不听从指挥或违规操作,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损坏实验仪器设备设施,应按有关管理规定追责、赔偿;蓄意破坏或盗窃实验室物品,依据校内相关条例处理。
8.教师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规范》,并指导学生遵守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正常实验秩序和师生人身及仪器设备设施安全。
9.使用实验室后,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学生必须履行实验仪器设备整理、还原、交接等责任,填写好《实验室使用登记本》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落实关灯、关电、关扇、关窗、关门 “五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