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馆、中心):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核查,现有357名全日制在校退役学生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
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uploadfiles/2023/11/20231110162151305.docx
学生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