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度肇庆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23-2026级全体在籍学生。
二、参保标准
2027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拟定430元/人,后期根据参保学生实缴情况多退少补,对已缴费但未在学校参保学生进行退费处理。
三、参保方法
在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
四、相关事宜
1、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户籍地政策参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2、熟知医保政策后,经家长同意不在校参医保的学生需填写不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附件5),并根据材料提交说明(附件4)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辅导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耐心做好参保学生政策解释工作,增强学生及家长参保意识,切实提高学生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3、细化分类,精准掌握情况。细化2027年度学籍地参保和非学籍地参保学生分类,动态摸查学生参保情况,不定期更新2027年度学生医保参保情况表(附件8),精准掌握每位学生参保状态,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4、认真核实,及时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2027年度在校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2027年度未在校参保学生情况汇总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处,电子版材料以U盘形式拷贝,具体提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年级 | 提交时间 |
2023-2025级 | 9月20日上午10点前 |
2026级 | 9月22日上午10点前 |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10531
六、注意事项
1、2027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医保年度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负责。
2、鼎湖区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1)医保窗口服务部:0758-2699279、0758-2699276
(2)医保结算部:0758-6629805
(3)补充医疗与综合管理部:0758-6629809
附件:1.关于做好2027年度肇庆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27年度肇庆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pdf
2.致学生一封信
附件2:致学生的一封信.pdf
3.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须知(大中专院校学生篇)
附件3: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须知(大中专院校学生篇)2026.pdf
4.不在校购买2027年度肇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材料提交说明5.不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
附件4:不在校购买2027年度肇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材料提交说明.doc
6.2027年度在校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6:2027年度在校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7.2027年度未在校参保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7:2027年度未在校参保学生情况汇总表.xlsx
8.2027年度学生医保参保情况表
附件8:2027年度学生医保参保情况表.xlsx
学生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