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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3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馆、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leyu乐鱼在线官网官方网站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以评促学”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所有学生和班级。

二、荣誉称号种类

(一)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集体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最美宿舍。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优秀大学生标兵

1.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4)积极参加劳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5)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0%,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2.评选名额: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

(二)优秀大学生

1.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4)积极参加劳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5)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5%,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2.评选名额: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凡在参评学年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校级、院级及班级的学生干部,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负责人,或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满1年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2.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上和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群众基础好,有较高威信,能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善于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参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者,遵守岗位制度,工作态度端正,无他人投诉,无迟到、早退、缺勤记录;

(3)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无补考科目;

(4)积极参加劳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5)以宿舍舍长职位参评,其所在宿舍需获得过“一站式”学生社区文化节“最美宿舍”称号;

(6)当年学生干部工作考评为优秀;

(7)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3.评选名额:班级学生干部(含宿舍舍长)获奖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校级和院级学生干部单独评选,不占用班级评选指标,获奖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5%。

(四)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1)辅导员热爱班级工作,责任心强,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有关情况和认真做好班级有关工作;

(2)班级组织健全,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有计划、有记录和总结;

(3)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同学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本班学生上一年度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及违规违纪行为;

(5)在同等条件下,有优秀事迹和在校运动会等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型文体活动上表现优异,为学院和学校争得荣誉的班级优先参评。

2.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

3.奖励措施:对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颁发奖状或锦旗外,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最美宿舍

1.评选条件:参评学年在“一站式”学生社区文化节获评“最美宿舍”称号2次及以上。

2.评选名额:不超过参评宿舍的10%。

3.奖励措施:对获评“最美宿舍”的宿舍,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者,按要求提交申请审批表、2025-2026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秘书签章,右上角填写好单科最低分、学业成绩平均分、个人综合测评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干部考核结果、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二)初评及公示要求

评审公示要求以班为单位开展初评后报送所在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并将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11月6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年级、学号从低到高的方式排序)、《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初审名单汇总表》、《2025-2026学年评优评先初审名单》、《2025-2026学年评优评先初审名单公示》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交至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70145367@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每学年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项荣誉称号,采取就高原则,不得重复获奖。

(二)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在原学院原班级参加评选。

(三)在综合素质测评、证明材料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以及在2025-2026学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均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10531


学生处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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